艺术家与明星之辨

今天看新闻偶有感发,觉得现今艺术家与明星似已成了等价的同义词。

记得几年前报纸还曾如探奇般报道某东北网络明星要求社会称呼其为艺术家。艺术家则更不要说,成为了明星少不了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络的功劳。

我窃以为两者本没有抵触的地方——成“家”者,虽未必是独占某一某二领域鳌头之佼佼者,然究竟还应当是行业里领军的那一小撮。人至于此,没有不出名的,便在芸芸众人眼中明亮如明星,是为明星。然而可耻的是一些人出了些名,自以为足够明亮而强涨着胆子要更名正号为艺术家,或更有甚者则坚信己之言己之行已足够 艺术可至一域之极、之家。然可怕的却是众人里溢去了个人判断的理性与个人思考的时空,多数人成了被推搡着看热闹,和他人之喝彩,应他人之评批,认准了他人 眼中明亮的星定是自己眼中艺术之代表。

明星们抢着要缠上一层高雅的裹脚布,而艺术家们却反其道而行之,唯求名之远扬。生于名利场,名利二字自为场中万物之本,又为自己苦痛之根。就是冒了苦痛,这些艺术家们也望图乞得一个不错的名号。

想来中国人一向偏爱不阿权贵、不入世俗、清高孑傲之文人;像佛罗伦萨美第奇时代的那些艺术大师们的所做怕是为传统中国人所不耻的。既然如此,何妨重新定义 这两个混杂交织的词:“艺术家”攻于艺术,而“明星”则长于名气,无相犯,亦无相抵触。明星须知己之名气与艺术之成就无关,而艺术家亦应分辨己之艺术天赋 并未暗示另有天赋于名气——专心做好本职方乃正业,他物若可则为之,不可亦无需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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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thoughts on “艺术家与明星之辨

  1. 说白了,大部分明星是能复制的,能批量化生产的,艺术不能。
    至于重新定义,您也知道两者混杂交织,又怎么能一刀两断。
    艺术就这么不受待见,活该蹲墙根儿?

    [回复]

  2. 说白了,大部分明星是能复制的,能批量化生产的,艺术不能。
    至于重新定义,您也知道两者混杂交织,又怎么能一刀两断。
    艺术就这么不受待见,活该蹲墙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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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多谢评论。艺术家攻于艺术,想要出名也是未尝不可;但别指望着高水平的艺术就一定能出名——再说出名也不是每个常人能消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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